技術(shù)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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膠管制作和使用過程中的防靜電全措施
膠管制作和使用過程中防靜電全措施:
一、 凡有靜電危害的工序、設(shè)備來場所,必須采用相應的靜電安全措施。
二、 在周圍環(huán)境可能出現(xiàn)爆炸性氣體的區(qū)域,必須加強通風措施,使其濃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。
三、 采取靜電安全措施后,絕緣體的靜電電位應控制在允許值以下。推薦的允許值為:
1.在周圍環(huán)境存在可燃、易燃性混合物并可能達到爆炸范圍時,對最小著火能量<0.1mJ的可燃、易燃性混合物,絕緣體的靜電電位應控制在1kV以下;對最小著火能量≥0.1mJ的可燃、易燃性混合物,絕緣體的靜電靜位應控制在5kV以下。
2.僅為防止帶靜絕緣體對操作人員造成電擊的場合,絕緣體的靜電電位應控制在10kV以下。
3.在靜電對操作人員電擊時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的場合,除絕緣體的靜電電位應控制在10kV以下外,對設(shè)備或裝 置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。
四、 凡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區(qū)域,操作人員必須穿防靜電鞋或?qū)щ娦、防靜電工作服。操作區(qū)應鋪設(shè)導電地面,導電地面對地阻值應低于10 Ω,并必須經(jīng)常保持其導電性能,嚴禁操作人員穿著合成纖維的衣服(已采用防靜電溶液定期處理的衣服除外)進入上述區(qū)域,嚴禁在上述區(qū)域脫衣服。
五、 凡需防止人體帶電的一場所,操作人員應穿防靜電鞋,操作區(qū)地面應鋪設(shè)導電地面,并經(jīng)常保持其導電性能。
六、 橡膠制品生產(chǎn)過程中主要工序及場所的靜電安全措施如下:
1.煉膠:用開放式煉膠機進行生膠塑煉、對絕緣性橡膠料進行壓片及返煉汽油膠漿膠膜時,應裝設(shè)離子流靜電消除器。
2.熱煉:用開放式煉膠機供絕緣性熱煉膠時,在膠片取出處應裝設(shè)感應式靜電消除器。
3.膠漿制造:在使用易燃性溶劑制造膠漿時,必須采取下列措施:
① 膠漿制造機械應盡量采用齒輪傳動。當采用三角帶傳動時,傳動用三角帶必須選用防靜電三角帶。如使用普通三角帶傳動時,必須采取提高其表面導電性能的措施,并應定期檢查,根據(jù)使用情況及時處理,使其表面任一點的對地電阻值在任何情況下不大于10 Ω。
② 膠漿桶桶壁粘附膠膜的剝離,必須離開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區(qū)域,動作必須要輕、要慢。
③ 嚴禁用泵直接向膠漿攪拌桶內(nèi)噴射溶劑,必須采取自流方式。當輸送膠漿及汽油等溶劑的管道采用橡膠或塑料管時,必須采用導電橡膠、導電塑料軟管或有金屬編織層的導電膠管,并必須可靠接地。
④人工投入膠條、運輸膠漿及揭開膠漿桶蓋或遮蓋物時,動作必須要輕、要慢。遮蓋物嚴禁采用絕緣材料。